黑龙江大学教务网站(http://jwc.hlju.edu.cn/),由黑龙江大学教务处主办。提供教务管理,成绩单领取,课程选择。
黑龙江大学教务处是学校负责全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职能机构。主要工作职能可概括为:运行、调度、管理、改革、建设。具体包括:
1.认真执行上级关于教育工作的各项指示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坚持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,严格教学管理,确保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,努力提高学校的教育质量与办学效益。
2.拟定全校教学工作计划,制定教学制度,提出教学工作的发展规划、学院和专业的设置与调整、教学改革意见和建议,经学校审定后组织实施。
3.组织各学院制定或修订各专业教学计划、教学大纲、教学周历等教学基本文件,并督促其贯彻实施。
4.负责全校教学运行工作的组织和实施,负责对全校的教室调度、学生选课和教学秩序检查等日常教学活动进行动态管理。
5.负责组织和实施考务工作。负责全校学生的补考、缓考和重修等工作的组织和实施。
6.负责全校实验教学运行、毕业论文管理,以及教学实验室设置、维修、仪器设备计划论证等工作。
7. 负责全校本科学生的成绩管理、毕业资格预审及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,以及辅修、双学位和进修的管理工作。
8.负责全校的实习基地建设工作,协调各学院和有关部门组织安排学生的实习、社会实践和军训等。
9.负责新专业申报、重点专业建设和专业建设专项改革等工作。
10.负责精品课程建设和专项课程改革等工作。
11.负责全校教材的选用、审定和建设工作。
12.负责师资培训、教学名师和教学专项奖励额评选等工作的组织实施。
13负责全校教学改革项目申报、审查、结题与验收,项目经费管理,项目推广与应用,制定教学改革项目的管理办法。
14.负责教学成果管理,组织全校教学成果奖的评选、推荐和应用推广。
15.负责全校教师教学工作量核定和教务管理人员考核与培训。
16.负责全校的网络教学、教学信息化工作。
17.配合财务处做好全校教学经费、实验室建设与改造经费、教学设备及教改经费的预算及分配。
18.负责全校的教风、考风建设,做好教学质量监控工作。
19.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黑龙江大学教务处更新时间:2022-02-27